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按月收取,也可本着自愿原则按季度、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取。
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退学(转园)、请假的,保教费、住宿费根据儿童实际在园天数按月计退,全月未在园的,全额退还当月已收保教费、住宿费;累计在园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数,下同)的,按已收保教费、住宿费的50%计退;累计在园天数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不退费。
因公共卫生安全等不可抗力因素,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幼儿园暂时停园(班)的,所收费用应当按暂时停园(班)的实际天数计退或抵顶后续收费。
伙食费按当月未进餐的天数计退。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退费根据幼儿园和儿童家长签订的包含收费退费办法的协议约定执行。同时《通知》对各部门管理规范和监管要求做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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