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者直系亲属如何办理用血报销
1、携带医院的用血发票或清单(查看原件、留复印件;不影响其它保险报销);
2、携带本人献血证、身份证、用血者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
3、携带献血者和用血者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公安局开具的直系亲属证明;4、手续完成后,在中心血站财务科进行报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献血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无偿献血者可享受终生用血报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可享受献血者自最近一次献血时起五年内可以按献血总量的两倍用血报销,终生按献血总量等量用血报销。
评论列表 (0条)